办证须知

 

一、办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均可申请办理兴山县图书馆借书证。办证时需填写读者登记表,提供本人1寸照片1张,图书外借需缴纳押金100元。每名读者限办一张借书证,每两年凭本人身份证免费验证一次。

二、补证: 借书证遗失,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照片到兴山县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证。

三、退证: 归还所借图书、缴清图书滞纳金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读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借书证、押金凭条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

四、借书: 读者本人凭证可借书2册,借书期限30天(从借书当日开始计算),享受全县图书馆总分馆范围内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凭借书证号、密码可登录兴山县移动图书馆、兴山县数字图书馆及兴山县图书馆公众微信号使用免费数字资源。

五、续借: 未超期之前每本图书可免费续借一次,续期30天,所借图书逾期需缴纳滞纳金,每册每天按0.1元收取。

六、赔偿: 书刊损毁、遗失须赔偿。丢失图书的读者请及时在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否则按逾期和丢失合并处理。具体赔偿事宜请至兴山县图书馆办理。